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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溅水花浇透路人 被处罚,该不该?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8日责任编辑:刘小强来源: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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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城区开丰桥南侧,一辆私家车高速经过积水路段时,轮胎溅起的水花打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的张女士及其年幼的女儿身上,母女俩从头到脚都被打湿,淋了个“透心凉”。气愤的张女士立刻拨打122热线反映情况,次日还赶到市交警大队报案,要为自己和女儿的遭遇讨个说法。

此事引起交警部门的重视,在仔细核实情况后,交警部门对肇事的这辆私家车驾驶员依法进行了处罚。据了解,这也是宁波首张针对经过积水路段未减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开出的罚单。对此,您怎么看?

嘉宾发言

贾金怀:这一现象其实我们也经常遇到或者听到、看到。所不一样的是,有很多人被溅了水以后,往往自认倒霉或者骂几声了事。结果呢?开汽车的人不以为意,或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路人带来危害,也没有从中汲取教训。甚至有一些人还故意这样做,从时下很流行的抖音、快手等小视频中,我们不难看到一些类似的情景。张女士能够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到交警大队咨询报案,是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在事实上教育和引导了开车人,值得称赞和学习。

龚厉:相信大部分人看到这则新闻,对交警部门的处罚是拍手称好的。之前,可能很多人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好好地在路边骑车或者走路,被飞驰而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水,这种感觉特别窝火。上前找车主理论吧,车主早跑远了,不跑远的话两人有可能会吵起来;不去计较吧,又忍不下这口气;去交警部门投诉吧,又感觉有点小题大做了。

张庆华:我要为市交警大队的做法点赞,一是严格执法,开出了宁波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首张罚单,说明他们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深刻理解的熟练运用。因为是首张,说明以前没有处理过类似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有示范作用。二是点赞他们对待群众投诉认真负责的态度。接受群众投诉后,他们经过查证、处罚和协调,最后投诉群众得到了违法司机的当面道歉,她也原谅了交通违法司机,事情得到妥善处理,也算是完美的结果。三是这一事件本身是一个很好的交通安全教育题材,不但教育了当事人,也教育了广大群众,达到了“处罚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和效果。

贾金怀:张女士到交警部门咨询报警时,交警部门不因为这是一件小事而不为,而是积极调查,依法处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开宁波此类事件处理之先河,我们要为这种态度点赞。同时,积极通过媒体报道等,寓教育引导于宣传之中。处罚一个人不是目的,广而告之,教育引导整个群体,倡导文明行车、礼让他人才是根本。

龚厉:这次交警部门的处罚过程事实认定清楚,处罚有法可依。现在道路上基本上有监控,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现场情况,譬如司机是否可以看到电动车车主的身影,根据当时雨量以及道路情况,也可以预测到高速行驶对于路边行人造成的影响等,来确定汽车司机的主观意识与客观行为是否具有可罚性。

张庆华:为什么是首张罚单,说明以前没有处罚过这类交通违法行为,但并不是以前没有此类交通违法行为。造成这种情况,我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对条款的理解不全面、不深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一般认为,此规定是针对行驶车辆自身安全所提出的要求,预防车辆盲目通过上述危险路段而发生意外。实际上,“确定安全后”,这个安全,不但是自身车辆安全,也要确保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事实证明,因车辆没有控制好车速而通过积水路段,结果造成车翻人亡的事故很多。最后,不但自身车辆安全没有得到保障,还危及其他车辆和行人。就此事件来说,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事故,但已经对别人正常的交通行为造成妨碍或影响。假如,本案中的母女俩为了躲避飞溅的水花而摔倒受伤,是要追究交通违法驾驶员的事故责任的。

龚厉:我认为首张罚单具有警示教育作用。案例中,开车溅水花浇透路人,虽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交通事故,但是这种行为无疑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影响,是一种以个人利益为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他人正常通行的行为。100元钱的处罚其实对于现在一般车主来说无关痛痒,但是让利益受损者得到了尊严,让无视他人和公共秩序的人得到了警示,体现了公正合理执法的原则。

张庆华:这个案例涉及的不仅仅是交通安全的话题,更是文明交通所具体要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这一规定,本来就是针对机动车驾驶人所要求的。何谓文明驾驶,对照此案例中的交通违法驾驶员,他只顾自己违法行驶,不顾及他人的正常通行安全,是野蛮的交通违法行为,其行为与当前文明时代的要求是不相符的。根据上述条款,也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当然,倡导文明交通的根本目的和要求,最终也是为了确保交通安全,两者是没有冲突的。

贾金怀:文明行车的问题是近十几年来出现的一个新问题,也是我国快速进入汽车社会后面临的一个社会问题。车多了,人多了,人们对汽车社会的适应并没有快速跟上,汽车和人路权的争夺与争执也必然会增多。不仅余姚是这样,全国各地都是这样。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立法与执法,更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事实上,这几年,余姚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开展礼让行人等活动,其中一个目的就是提高全体市民的文明素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就我的感觉,余姚在“车让人、人快走”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得挺好的,车与人和谐共处,余姚应该是比较快地适应了汽车社会。所以,我也要为每一个文明行车、礼让行人的文明市民点赞,为知错能改、相互体谅的余姚人点赞。

龚厉:交通部门的处罚是一个信号,提醒驾驶人雨天要注意控制车速、文明出行,避免溅湿他人,甚至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慢慢地,希望遇积水减速会变成所有司机的一种自觉。

网友围观

指南针:开车溅水花浇透路人受罚是法治建设进步的表现,处罚不是目的,而是在提醒市民在和谐社会里需要多一份文明素养,这不仅仅受道德约束,也同时受法律约束。guoye:呼吁驾驶员文明驾驶,经过积水路段减速行驶,安全行车,既礼让行人,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3061:在赞成对驾驶员进行处罚的同时,呼吁加强完善市政道路的建设、维护,尽量消除积水路段。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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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蹲厕ァ哭泣 评论时间:5月6日 3:1

不是很满意,感觉被坑了,

珞菁悸ぃan安 评论时间:11月14日 14:25

感觉很好,小伙伴很开心?

xnヾ痕 评论时间:4月5日 10:28

外观好看,性能也不错!

为伱独战天下 评论时间:8月5日 22:57

不错,一直用这个牌子。

谈笑风生╰つ 评论时间:9月30日 23:10

非常不错,正品,戴上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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